散文的作文集锦六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散文的作文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旺财在一个多月大就开始流浪。它不知道为什么,这之前的记忆是一片空白。
那天晚上他摇摇晃晃去街角撒尿,在这里碰见同样摇摇晃晃来撒尿的路人甲,他喝高了。
那时旺财应该很可爱,像个毛绒球。
路人甲蹲下来,摸摸他的头,他说,小家伙,无家可归了吧,跟我走吧。
就这样,一个小毛绒球和一个醉鬼,在午夜空旷的大街上,摇晃着迤逦而去。
后来路人甲成了旺财的主人。再后来路人甲在一个遥远的山坡上开了一家客栈。
生活过的貌似很悠闲。
旺财每天就是在门口晒晒太阳,无聊时就向行色匆匆的路人挑衅一下,向同·性的流浪狗示.威和向异性的流浪狗打呼哨。然后就得意洋洋的去吃饭。
有主人的狗无疑是幸福的。比如它把过路的小孩、小姑娘吓的四处逃窜,追着过路的瘦弱小狗打架并将其咬成重伤........造成的后果都由路人甲负责,由他来赔偿人家的损失,因为他是它的主人。
当然旺财也是有责任的:保护路人甲的财产,也就是防贼。
但是这个家伙实在也没什么东西可保护。有一天半夜,旺财曾看见过一个小偷悄悄溜进门去,当时它睡意正浓,懒得理他。不一会就听见里面有撕打声。再一会就见那个被扒光衣服的小偷,垂头丧气骂骂咧咧的走了。第二天就见路人甲得潇洒的穿着小偷的衣物闲逛去了。
旺财明白了主人为什么到了晚上也不把那个“欢迎光临”的牌子收起来:白天欢迎客人,晚上欢迎小偷。
所以说旺财真是懒得管闲事。
这种生活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幸福吧。不过吃饭是个大问题,吃不饱啊。
路人甲基本是每天喝稀饭就咸菜,客栈生意冷清。这可苦了旺财了,它的祖上可是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
有时不得不咂品舌头回忆肉的味道。
这一天,路人甲哼着小曲回来了,两手鬼鬼祟祟的藏在身后。一看就有古怪。
果然,这个家伙呵斥旺财站在门外,不准进屋。然后放桌上半根火腿肠,一个咸鸭蛋。旺财的眼睛顿时就红了,那是肉啊!
路人甲看来是准备喝个小酒,就在他转身去拿酒瓶的一瞬间,旺财果断出击,用三分之一秒窜到桌上,用三分之一秒吞下火腿肠和咸鸭蛋,用三分之一秒窜回到门外。
整个过程只用了一眨眼的时间,也就是一秒钟。
等到路人甲呐喊着挥舞着菜刀冲出来时,旺财正躺在太阳下回味火腿肠和咸鸭蛋混合后的滋味,一种近似于烤鸭的味道。
路人甲不死心,掰开旺财的嘴看,除了獠牙,什么都没啦。
旺财顺便打了个哈欠,在路人甲的愤恨声中,在浓浓的烤鸭味里,在暖暖的阳光下,昏昏欲睡。
睡醒一觉睁开眼时,发现路人甲还在盯着它看。那眼神让它有点发毛了。
路人甲把旺财拎起来掂了掂,又捏了捏它那骨瘦如材的后腿,意味深长、不怀好意的笑了笑,就进屋去了。
旺财毛骨悚然。它知道,一个没人管着的男人,不让他吃肉和不让他泡妞是多么困难。他们为此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旺财溜进屋看他在干嘛。
路人甲翻箱倒柜找东西,最后拿出一本书来,《狗肉的烹饪方法》!!!
旺财连夜逃窜。
它知道山坡下面的小溪边住着一个小妞。
当夜月黑风高,旺财潜入她的院子里,挑了她家最大最肥的那只鸡,一口就咬死了。叼起来就跑,为了避免那个妞拿刀追赶,它还特意学了两声狼嚎。
果然,那个妞本来已经点着灯了,听到狼嚎,一下又吹灭了。
一遛小跑回到客栈(旺财不会背叛主人的),把鸡放在路人甲面前,他很满意,连夜就给炖了。
看着路人甲心满意足的啃着鸡脖子,旺财就想:如果不给他弄这只鸡来,他现在啃的会不会是我的脖子.........
第二天天还没亮,那个住在小溪边的妞就来敲门了。
旺财和路人甲都想,这回坏事了。
那个妞进来后很激动,她说,咱这里有狼你知道吗?昨晚还跑我家去了呢,可吓死我了,我家那只芦花老母鸡都给偷走了,多好的一只鸡啊,每天下一个蛋,从没间断过......说着她就抹起眼泪来了。
旺财和路人甲面面相觑,难道这个妞是外星生物吗?或者她惯用脚丫思考问题,就比如现在,她只要看看这满地的芦花鸡毛和满桌子的鸡骨头,稍微想一下就能明白怎么回事。可是她宁愿相信那个自己想好了的,确认了的,装在脑子里现成的狼偷鸡的结论。
既然这样,路人甲就笑眯眯的踩在芦花鸡毛上,坐在满是鸡骨头的桌子旁边,和那个丢了芦花鸡的妞讨论关于狼偷吃鸡的问题。
旺财于是也放心的啃着鸡骨头打瞌睡,它觉得这个妞傻的不忍直视。
但是事实是,这个世界上女人最不可理解,如果这个女人看起来还很傻,又长的比较漂亮,那她将天下无敌。
旺财睡醒一觉后发现了这一点。那个妞笑盈盈的听着路人甲讲狼的故事,完全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也许她认为房间里有个男人和一条凶巴巴的狗,就是世上最安全的地方。而那个男人在那个妞告辞的时候,竟然不能站起来送别了:他被自己讲的故事吓的腿都软了,脸色苍白,两股战战。
路人甲和这个妞后来发生了很多离奇的故事,离奇到旺财一听就打瞌睡。
再后来,妞的家人找到了她,她要嫁人了,就很少上来玩了。
山坡上的客栈,小溪边的木屋,像两个城堡。各人有各人的秘密,对峙着。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
这种局面是从哪一天开始的呢?好象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又好象从上一刻才开始。反正现在是这样。
这世上有世外桃源吗?路人甲觉得那个春天的午后,他站在山坡上看到一身火一样红装的妞身后跟着一个晃晃荡荡的大黑狗,徜徉在斑斓的花海里有点像。
妞第二天就嫁人了。那天没有一点点的风。
天上孤伶伶的几朵云彩,云彩的边缘是白色的,中间却是黑色的。它们停在天上,没了风,它们就没了方向。
旺财抬头看看云彩,低头看看山坡下远远的开来一辆加长林肯。那是来接那个妞的花车。
它回头看主人。
路人甲坐在门前仰望高山。这样看山看的久了会觉得山正在慢慢朝头顶压过来。
路人甲见旺财在看他,就说,看什么看,我又没有林肯车。
旺财继续看他。路人甲说,我总不能把她背上来吧。
旺财还在看他。路人甲若有所思,要不用咱的独轮车把她推上来?
旺财就闭上眼睛打瞌睡了。
这个睡不醒的家伙。路人甲骂道,转头望向山坡下的木屋。
远远的,那个妞穿着洁白的婚纱踏进车门,不知道她是否回头看了这里一下。但是路人甲能清楚的看自己的眼睛里有两颗小星星,闪了一下。
还是没有一点点的风。白云,大山,丛林,都在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大家似乎都在等待有什么事情发生,又都茫然不知道在等什么,因为它们都不知道谁是主角。
旺财知道谁是主角。但谁让他是路人甲呢,一闪而过的镜头里,还能期望他怎么样呢。
旺财和路人甲并肩坐在山坡上,看那个妞出嫁。
那个妞不错,旺财是有点喜欢她的。
但是对路人甲的事旺财还是选择不去管。因为他清楚自己要失去什么。
对遥不可系的梦想,最好不要去想它。比如说吃肉,虽然旺财很想吃肉,但是如果没有钱,就不要去想它,因为想也没用,不会改变吃不上肉的事实。
但是他们有无边无际的自由。
这自由来源于不去试图抓住什么,就不会被什么带走。
谁能说清这样对不对呢?反正旺财觉得这种感觉很不错。所以它第一个原谅了路人甲的无动于衷。
林肯绝尘而去。
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往那个遥远的滚滚红尘。
连背影都没了,还看什么?
这时路人甲说了一句让旺财很费解的话:我也许这辈子也做不出那么漂亮的车。
路人甲显得有点伤心。不知道是为那个漂亮的林肯还是那个丑陋的独轮车。
晚上路人甲在山坡上燃起一堆雄雄的篝火。他不能用烟花来祝福那个遥远城市里的妞,不知是不是为了显得浪漫一点,但是旺财觉得路人甲是因为买不起那些烧钱的玩意。
那个妞的命不错,一天都没有风,预示她一生都没有风波,平安幸福。
路人甲在火光里喝着一瓶二锅头。
看着他这样难过,旺财真想冲进火里,烤熟了给他下酒。但是旺财没这样做。
路人甲一无所有了,还不能让他养只狗吗?
所有的他都可以放弃。
但那根本就不是放弃,是他从来就没拥有过。
路人甲也许是个没有梦想的人,甚至连梦都不想做的人。
但旺财觉得他很善良。
路人甲终于喝醉了,偎在火边沉沉睡去,像个婴儿一样。
他终于可以安静的睡着了,也许还做了个离奇的'梦,在梦里挖空心思打造一辆漂亮的独轮车。
但愿他的独轮车完工的时候,那个妞没有被林肯接走。
这时候山上传来了狼的嚎叫声,真的有狼来了。
透过山林甚至能看到点点绿光,旺财觉得那真漂亮。
旺财趴在在路人甲的身边,在此起彼伏的狼嚎中睡着了。
梦境里旺财觉得自己也是一只狼,一只来自荒漠的狼,咬着冷冷的牙,奔向那个美丽的草原。
六月的夏天是炽热的,是烦躁的,也是美丽的,然而对于即将毕业的我们是紧张的,是美好的。
就在这个星期,学校举办了至我们初三的最后一次运动会,在运动场上少年们用汗水谱写青春的乐章,啦啦队们叫喊出青春的美好,随着令枪声响起,少年们踏着飞快的步伐冲向终点,都使出'吃奶'的干劲儿,在青春的路上也要像跑步一样--拿出干劲来。
著名演讲家张飞在这严热的夏天也在我们学校给我们毕业班励志了一回让我身受启发,例如【爱有多大,能量就有多大。】【凡事全力以赴,不要尽力而为。】【马上行动,主动出击。】【我本来就很精采】是啊,我们每个人至从哇哇落地那一天起,就很精彩。在这个六月的夏天就是我们人生中最精彩的时候。
这个夏天我们是很热是很烦躁,可我们这个过程是精彩的,所以这个夏天业是美好的。
这个夏天注定很精彩,我们的青春注定会发出耀眼的光茫,我们的未来注定不是梦。
总希望,可以定义春天。
我说,春天是善解人意的。它是江南寂寥时故人遥寄的一枝祝福,是相思红豆采撷的佳期,是对去年花里别后重逢的祝福。它知道,在忍耐了秋天的哀思与冬日的单调后,干涸寂寥的心是多么渴望春天的润泽。于是它便藏在一阵风中,悄悄地来了。
你却说,春天是不解风情的。任惜春常怕花早开,依旧落红无数。一夜的雨疏风骤,便绿肥红瘦。空叹“枝上柳棉吹又少”,只是“多情却被无情恼”。春天总是匆匆,太匆匆。等不及花褪残红,甚至未唤醒人们对于春天的全部记忆便飘走了。
我说,是诗成就了春天。隔厚厚的窗帘与玻璃,如果不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人们如何读得懂飘逸的春雨?没有“千里莺啼绿映红”,没有“多少楼台烟雨中”,北国的我们如何能体味南朝春日的深邃迷离?
你却说,是春天成就了诗。草长莺飞,杨柳拂堤,红杏出墙,春色满园,春天本身的魅力是无与伦比的。才会惹得文人雅士胜日寻芳,柴扉久扣,才会有“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
我说,春天是宣纸上涂抹的几笔写意。袅袅鹅黄地轻垂,一泓鸭绿粼粼而起。湿润的土壤上铺满了嫩绿的萌芽,茫茫碧草上点缀星星繁花。蔚蓝的天空上也会挂几丝云,阳光柔柔的像是为画面撒上淡淡的金黄。
你却说,春天是精心勾勒的工笔:在一座清幽空寂的山中,藏一座清幽空寂的古寺。春雨洗刷过的夜晚,明月透过参差斑驳的松枝落下清辉,清泉淙淙地伴古寺梵音流在石缝之间。春雨后的泥土特有的香味弥漫于画室之中,这才是春天。
我说,春天的美在于它的百花怒放、国色天香、雍容典雅、娇俏玲珑、馨香可人……,那万紫千红为东风而争妍的画面所展现的,是它的生命力之所在。
你却说,春天的魂在于矜持的春雨。润如酥的小雨是温顺的,清明的小雨是断魂的,烟花三月的细雨是多情的。最有味道的是黄梅时节家家雨,那时节“有约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才是真正的诗情画意。
哦,原来春天在每个人的辞海中都有不同的解释,原来春天是不可定义的。
我的老师是一位优秀老师,她有一个圆圆的脸蛋,胖胖的身体,乌黑的头发,两只明亮的大眼睛,弯弯的眉毛,她总是笑眯眯的,脸上露出两个甜甜的酒窝,她很温柔,也很漂亮。你们猜一下,她是谁呢?
她就是我们非常喜欢的班主任——张老师。
张老师对我们可好了,她总是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花费在我们的身上,每天早晨到校很早,提前给我们打扫好教室,笑眯眯的迎接我们的到来,接着组织我们学习晨中诵读,她很辛苦!起早贪黑,每天上课总是对我们投来默默的微笑,哪怕是有的同学不认真听讲,她亲切的眼神里满是鼓励,她的声音甜甜的,很好听,特别是朗诵课文时好像播音员,她的课风趣幽默,我们都喜欢上她的课。
张老师总是无微不至的地心和爱护着我们。有一次,我们班的同学南彤生病住院了,她急急忙忙去医院看望她,抚摸着她的头,并且鼓励她说:“你要安心养病,返校后,我给你补课”,南彤感动的一下子扑到老师的怀里,哇哇大哭起来。张老师经常教我们做一个懂事的孩子,她的每一句话,犹如一股暖流,滋润着我们的心田,我们每个同学都流下感动的泪水!
春去秋来,日复一日,我们在张老师的细心呵护下,渐渐长大,养成了一些好的学习习惯,我要深深地感谢张老师,感谢她用爱心,耐心扶着我们一步步走向知识的殿堂。
人的生活离不开学习,而学习却和校园紧密相连,我们每年除了在家里以外呆的最长时间的地方就是学校了。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不同的季节也象征着不一样的校园。校园的早晨也有不一样的变化。春季是多雨的季节,一缕缕春雨滋润着清晨的校园。我早上起床来到学校,看见同学们一个个都因为下雨撑起了五彩缤纷的雨伞。站在雨里看上去像一朵朵盛开的花儿。
夏天充满着明艳和炎热,我们夏天在学校呆的时间虽然少,但是让我们印象很深,夏日炎炎,在学校里非常热,但是那些盛开已久的花儿在日光的照映下显得格外明艳,让人们那些枯燥的心情变得舒畅起来了。
秋天的校园很清冷,秋天在校园里看到那些枯黄的叶子,一个一个落在地上,让人一早就感到很清静,秋天的早晨在校园里早读,一面是书声朗朗,一面是南飞的大雁,这一阵声音让人听起来无比的安享舒适。
冬天,是寒冷的季节,而这寒冷的早晨在校园的书声下反而变的温暖,让人在教室里的心总是静不下来,纵向到教室外和好朋友一起玩,跳跳绳,踢踢毽,随着“热气”的逐渐上升,让人们心里涌动着热血,充满了无比的功力。
校园不但是我们学习的地方,校园的早晨变化莫测,但是让人们很容易适应,还有朗朗的读书声,校园的早晨真是好啊!
我有两点认识。第一:学校原来真的是被那些被自己束缚的人形容的那么自由美好的地方。外面社会不能像在学校那样肆无忌惮地生活,因为在学校朋友就是单纯的朋友关系,没有金钱关系。在社会上人们为了索钱变得虚伪丑陋了许多,在别人面前礼貌了起来。每个人都试着装出一副高贵懂事的样子,叫人看着都累。于是我开始喜欢民工们了,他们下班后骑着沾满泥土的大车子,边骑边与同伴打斗欢笑。
他们是快乐的,幸福的。我并不像有的人那样认为钱是创造快乐的,当他们拥有很多钱时,我想压力与烦恼和身心的疲惫也与日俱增吧!钱应该是缓和压力减少烦恼的,健康朴素的生活应该足够了。钱应用于有备之需。所以不必去为了更多的利润而虚伪,出卖自己的灵魂,健康朴实认真的人最美丽,也最快乐,幸福。所以我建议人们买保险。
记得刚来这个学校的时候军训,每天广播里都会放《当你》,那时候还不认识王心凌,歌名还是后来才知道的,还记得那时的感受。当时一定想过一个事,就是在毕业的时候会回首3年的一切,过的好快,经历了好多好多啊,大学是人生最难忘的一段时光,不管他是阳光还是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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